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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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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1 07:52: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招生计划

       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三类: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 “申请-考核”。
       本单位招生总数为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人数, “申请-考核”拟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为 4 人。

二、招生专业

本单位全部专业试行“申请-考核”招生。

三、申请条件

   1.规定的申请条件:
      申请考生须符合《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 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外语水平:
       符合以下任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426 分;
       (2)托福(TOEFL)成绩≥90 分(满分 120 分);
       (3)雅思(IELTS)成绩≥6.0 分;
       (4)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英文专业学术论文或以第一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
   3.科研水平:
       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4.学业水平:
       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理论基础扎实。

四、申请程序

   1.联系导师:
       申请考生应提前联系报考博导,获得博导的推荐后方可报名。

   2.网上报名: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 进行网上报名。

   3.递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达)会计学院。
       (1)《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由硕士所在单位出具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在读证明;往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3) 由硕士所在单位出具的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
       (4) 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意见,其中一人应为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下载研招办提供表格填写);
       (5) 外语证明材料:英语水平能力证明一份(如 CET-6、 TOEFL、IELTS 等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
       (6) 科研能力证明材料: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关的两项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式两份),包括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7)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书: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清晰、完整的研究计划,以及预期成果,不少于 3000 字;
       (8)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成就等,不少于 3000 字。
说明:以上申请材料原件请在综合考核报到时交会计学院查验。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邮寄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2.截止时间以邮戳上寄出日期为准,请在邮件备注栏注明“博士招生申请-考核”;
       3.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申请材料不  全将不予受理;
       4.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5.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取消博士录取资格。

   4.资格审核
       本学院将根据考生递交的申请材料,对其专业基础和科研潜力进行评估,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通知其参加综合考核。

   5.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根据《西南财经大学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安排和《西南财经大学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完成现场确认后方能参加学院的综合考核。

五、考核

   1.考核时间:
      2017 年 11 月 22 日

   2.考核形式及考核内容:
       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四个方面,面试满分100分。

   3.思想政治考核
       与面试同时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综合成绩,只评价合格与否,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科研
      对具有高水平科研论文的考生,将根据《西南财经大学 2018 年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科研的规定进行加分。

   5.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科研加分

六、录取

       1.“坚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合格生源中,择优录取。
       2.综合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名单将上报学校,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七、其他

       1. 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学习方式、培养要求、毕业就业、学生住宿等按我校规定执行。
       2. 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及会计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奖助学金资助。
       3. 本细则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通信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 555 号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通博楼 202 室
联系人:姚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7092405、(028)8709296



资料来源:西南财经大学研招办
排版:李艾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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